平和县芦溪镇新厝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发表时间:2021-04-21 19:28:21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平和县芦溪镇新厝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平和县芦溪镇新厝水电站
地点:平和县芦溪镇山冈村
建设单位:平和县芦溪镇新厝水电站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叶总
联系电话:13559694743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